國家標準《活性炭型號命名法》(GB12495—1990)目前仍在廣泛采用,其規定的內容如下。活性炭型號用大寫漢語拼音字母和一組或兩組阿拉伯數字表示。活性炭型號由三部分組成,如圖所示。
第一部分,制造原料:以漢語拼音字母表示制造活性炭的原料,見表6-9。
第二部分,活化方法:用漢語拼音字母表示活性炭制造過程中的活化方法,見表6-10。
第三部分,外觀形狀及尺寸:用漢語拼音字母表示活性炭的外觀形狀,并以一組或兩組阿拉伯數字表示顆粒活性炭的尺寸,見表6-11和表6-12。
表示活性炭顆粒的尺寸,對于不定形顆粒炭,是以上下限尺寸乘以100的數字標出;對于柱形顆粒炭及球形顆粒炭,是以直徑乘以10的數字標出;字母與數字并列,尺寸單位均為mm。活性炭型號中尺寸標示范例見表6-12。現舉例說明活性炭的型號表示:水處理常用的果殼(核)不定形顆粒活性炭即以GWB表示,若粒度為0.65~1.8mm,則其型號為GWB65×180。